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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学生因病住院或异地就诊报销指引

    发布日期:2023-08-08    浏览次数:

    1.我校学生医保是广州市的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原则上,非假期因病需住院,应在广州市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具体情况指引如下:

    (1)在广州市内医院住院:请务必出示身份证或医保卡在所住医院办理入院及出院手续,直接在所住医院通过医保系统结算。注意:住院费不在学校报销!

    (2)新生入学后到参保还未办理成功之前,期间因病住院(一般是入学当年的9月至11月):请先挂账(交够住院费但不结账),人先出院,等参保成功后再携身份证回所住医院结算医疗费。若出院时先自费结算的,请等参保成功后自行回所住医院的医保科补记账。

    2.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1)异地急症就诊可以报销。非急症异地就诊的门急诊医疗费请自理,不能报销。

    (2)异地住院:假期或实习期因病需住院者,请在家庭所在地的公立医院或在实习地的公立医院住院,并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直接在异地结算。请按相关指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选“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参保地选“广州市越秀区”)。

    (3)零星报销:指未能通过异地就医备案,并且未直接在异地结算的或异地门慢/门特费用,若符合医保局规定的异地就医情形(详见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需本人向广州市医保局申请零星报销,请备齐以下相关资料:

    ①居民医保卡(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②住院医疗费专用发票;

    ③住院费用总的明细清单;④出院记录复印件;⑤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⑥假期住院需提供家庭所在地证明(本人身份证地址为家庭所在地址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假期证明(可在学院开具或到医院医保科开具);若为实习期间则需要提供实习证明(由带队老师签名并由所在学院盖章);⑦因外伤住院,请附上受伤经过说明,并由本人签名。

    以上②③④⑤项须盖有住院医院的公章。由本人备齐上述资料后,填写好承诺书(请在校医院网上资料下载专栏下载)、本人签名后由本人选择现场或线上二种方式提交给医保局审核。办理完成后,可通过“穗好办”APP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现场办理:提交到就近的医保局(例如龙洞校区提交到天河区医保局,东风路、大学城校区提交到越秀区医保局)

    线上办理: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选择“广州市-市医保局”→在搜索栏搜索“住院费用报销”再相关提示逐步操作。

    3.了解更详细的操作,请关注“广州医保”微信号→医保服务→办事指南→图文指引或视频指引→异地就医备案、住院费用报销业务等相关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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