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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零星报销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3-08-08    浏览次数:

    1. 什么是零星报销

    (1)经核准,参保学生确因患病急诊或抢救,以及病情特殊需要,在非我市社会保险定点公立医院住院或急诊留观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已由参保学生垫付的基本医疗费;

    (2)因待遇追溯、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在定点公立医院正常结算,而定点公立医院又不能补办系统结算的、已由参保学生垫付的基本医疗费用;

    (3)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2. 零星报销所需资料(交医保局审核):

    (1)住院医疗费专用发票; (2)居民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住院费用总的明细清单; (4)出院记录复印件;

    (5)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 (6)若因外伤住院请附上受伤经过说明,并有本人签名。

    (7)若在广州市内住院的需提供未能在医院直接结算或补记账的说明;

    (8)若为假期住院需提供家庭所在地证明(本人身份证地址为家庭所在地址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假期证明(可由学院开具);若为实习期间则需要提供实习证明(由带队老师签名并由所在学院盖章);

    以上(1)(3)(4)(5)项须盖有住院医院的公章。请本人备齐上述资料并填写承诺书(可到校医院医保办公室领取,也可上校医院网上下载)签名并登记,再由个人提交给就近医保局(可现场提交或邮寄),医保局审批通过后会将属于医保该支付的费用(也就是可报回的费用)打入学生的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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